|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3649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药品化妆品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9-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正式启用南京市特殊购药需求报告线上平台的通知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特殊购药;南京市;报告;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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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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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和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药监规〔2024〕6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我市特殊购药需求报告办理流程,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建设了南京市特殊购药需求报告线上平台(以下简称“线上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地址
注册网址:https://amrzx.nanjing.gov.cn:8088/zhjg/register
登录网址:https://amrzx.nanjing.gov.cn:8088/zhjg/
我市有特殊购药需求的单位(以下简称“购药单位”)购买药品时,应首先登录上述“注册网址”填报注册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通过上述“登录网址”进行特殊购药需求报告。上述网址建议通过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南京市特殊购药需求报告》;
2.购药单位市场主体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供药单位资质材料(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4.所购药品用途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临床试验批准文件、立项报告、合同、协议、计划、方案等);
5.剩余药品处置措施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购药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有关要求详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购药需求报告工作的通知》(宁市监药〔2025〕21号)(附件1)。
四、报告方法及流程
报告方法及具体流程详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特殊购药报告线上平台使用手册》(附件2)。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购药单位优先通过线上平台开展特殊购药需求报告;确有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可按照《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购药需求报告工作的通知》送达或邮寄至秦淮区御道街158号1幢807室,联系电话:84639065、84639088。自2026年10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再接收线下提交的特殊购药需求报告材料。
附件:1.《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购药需求报告工作的通知》
2.《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特殊购药报告线上平台使用手册》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