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志申领
已通过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审核的雨花茶生产企业申领标志应提交以下材料:
1.《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领表》1份(附件1);
2.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2020年度《雨花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1份;
3.有效期内的《地理标志产品雨花茶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4.《依法使用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承诺书》1份(附件2)。
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njyhc2020@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12日前邮寄至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1109室。
二、标志发放及张贴
专用标志委托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制作并发放,并由其提供专用标志追溯查询技术服务。
各生产企业应将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张贴在产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并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名称,并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的地理标志标准代号或批准公告号。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应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
三、联系方式
南京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08室,联系人:朱永春,联系电话:84648841。
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1109室,联系人:蒋志春,联系电话:86673673。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地址: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联系电话:86673778。
附件:1. 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领表
2.依法使用雨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承诺书
南京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