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质监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质监局2017年首席质量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要求,经研究并报省质监局同意,按照教材、师资、发证“三统一”要求和不收费原则,定于5月底至6月初举办南京市第六期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类企业的高层分管领导、质量部门负责人。
(二)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企业从事质量工作3 年以上;并且对企业质量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学员报名时需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任职证明。
(三)已有2人及2人以上参加过首席质量官培训的企业,请勿再派人参加培训。谢绝除企业高层分管领导和质量部门负责人以外的、以及不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按照省局统一课程设置,培训内容为《卓越绩效管理》《质量管理工具与方法》《管理技能与方法》《质量法律法规》《质量成本》《质量文化》,通过结业考试后取得省质监局统一颁发的证书。
培训时间为5-6月连续两周中的各3个工作日,共6天,具体报到、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4楼401教室(玄武区红山路166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及工作餐费(午餐)分别由省、市质量工作经费拨付,参培人员无须缴纳培训费用。需住宿的人员请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组织
培训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协调,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质监分局组织本辖区内企业报名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普及质量管理知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质监分局和综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做好对各行业龙头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以及培育申报2017年度各类质量荣誉奖项企业的宣传工作,把工作做好、做实。
(二)因场地限制,请各区局、分局按照附件1的名额分配表组织报名工作。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请各区之间协商调剂。要对照培训对象条件把好审核关,于4月28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局质量管理处。
(三)请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及时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质监分局报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各课程学习,遵守学习纪律,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四)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培训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为广大企业的参培人员和授课专家提供服务。
七、联系方式
市质监局质量管理处联系人:华毅超,电话:83630629,邮箱:4416194@qq.com。
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舒、朱腾飞,电话:85437227、85439795,传真:85439795。
附件:1.南京市第六期首席质量官培训名额分配表
2. 南京市第六期首席质量官培训报名汇总表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