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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0 16:5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1.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2020年南京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此次监督抽查均为生产领域抽样,在企业成品仓库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食品用纸和纸板产品抽样2.5m2×3包,食品用纸容器产品抽样30只×3包,抽取样品分为3份,分别独立封存,加贴封条,其中一份为备样,一份单独用于微生物项目检测,抽样基数满足抽样量即可。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参照《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填写抽样单,在抽/采样单备注栏中应注明所抽产品的材质种类。

3.检验依据

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制品检测项目见表5。

1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制品检测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判定依据

检测方法

1

标签标识

GB 4806.1

GB 4806.1

2

感官要求

GB 4806.8\

GB 4806.7

GB 4806.8

3

GB 31604.34

第一部分(第一法)

4

GB 31604.38

5

荧光性物质

GB 31604.47

6

甲醛

GB 31604.48

7

总迁移量(多种)

GB 31604.8

8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31604.2

9

重金属(Pb)

GB 31604.9

10

大肠菌群

GB 14934

11

沙门氏菌

GB 14934

12

霉菌

GB 4789.15

注:1、抽样过程中应对样品预期接触食品种类、预期使用条件(温度、时间、是否重复使用)等信息进行确认;

2、总迁移量试验根据预期接触食品种类选择相应的食品模拟物及迁移试验的试验条件,迁移试验的试验条件、预处理方法等依据GB 31604.1-2015、GB 5009.156-2016标准执行;

3、总迁移量按产品标签标识明示检测,若无明示采用模拟物:10%乙醇,试验条件:70℃,2h;一次性纸盘、一次性纸碗和烘焙用纸只做本表第1-6项和第10-12项;

4、第7和8项仅适用于预期接触液态食品、表面有游离水或游离脂肪食品的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第9项仅适用于预期接触水性食品或表面有游离水食品的成品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5、本表中第6,10-12项不予复检。

食品用包装纸产品检测物理项目见表2-1和表2-2。  

表2-1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糖果包装原纸

定量

QB/T1014或其它明示标准

GB/T451.2

2

抗张指数(纵横向)

GB/T12914

3

撕裂指数(纵向)

GB/T455

4

尘埃度

GB/T1541

表2-2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普通包装原纸

定量

QB/T1014或其它明示标准

GB/T451.2

2

耐破指数

GB/T454

3

抗张指数(纵横向)

GB/T12914

4

吸水性(cobb 60)

GB/T1540

5

尘埃度

GB/T1541

圆柱型复合罐产品物理检测项目见表3。

表3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圆柱形复合罐

端盖脱离力

GB/T 10440

GB/T 10440

2

轴向压溃力

GB/T 10440

3

快速泄漏试验

GB/T 10440

4

跌落试验

GB/T 10440

淋膜纸杯产品物理检测项目见表4。

表4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检测方法

1

淋膜纸杯

渗漏试验

GB/T27590或其它明示标准

明示标准

2

杯身挺度

明示标准

3

感官指标

明示标准

淋膜纸餐具产品检测项目见表5。

表5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

检测方法

1

淋膜纸餐具

耐温试验

GB/T 27589、GB/T 27591、 QB/T 2898或其它明示标准

明示标准

2

负重性能

明示标准

3

渗漏性能

明示标准

4

抗压强度

明示标准

纸浆模塑餐具产品检测项目见表6。

表6

序号

产品

检测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

检测方法

1

纸浆模塑餐具

负重性能

QB/T 4763、GB/T 36787或其它明示标准

明示标准

2

耐温性能

明示标准

注1、生产领域抽样样品除以上产品外,不做物理性能

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T 27590-2011《纸杯》

QB/T 1014-2010《食品包装纸》

GB/T 10440《圆柱形复合罐》

GB/T 27589-2011《纸餐盒》

GB/T 27591-2011《纸碗》    

GB/T 36787 -2018 《纸浆模塑餐具》

QB/T 4763-2014《纸浆模塑餐具》

QB/T 2898-2007《餐用纸制品》

GB 31604.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GB 31604.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醛迁移量的测定》

GB 4789.15-2016《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T 12914-2018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 455-2002《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

GB/T 451.2-2002《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 1541-2013《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二)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部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异议处理

5.1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5.2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

5.3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

5.4本次微生物项目不合格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