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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165项南京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第一批)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