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1141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医疗器械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出口销售证明;出口;销售;国家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贸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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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2025年第126号
为支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规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服务性事项办理,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2月24日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