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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503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12-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署辉保鲜剂厂召回署辉牌脱氧剂(717高效脱氧剂)
文  号:     关 键 词:    缺陷召回;署辉;脱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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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署辉保鲜剂厂召回署辉牌脱氧剂(717高效脱氧剂)


南京署辉保鲜剂厂召回

署辉牌脱氧剂(717高效脱氧剂)


日前,南京署辉保鲜剂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主动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20251219日起,召回202511日至20251031日期间制造的署辉牌717高效脱氧剂,型号包含30(300/)50(250/)100型(200/袋),涉及数量为240000袋。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脱氧剂,存在以下产品缺陷:

1.产品“总砷”指标超过执行标准SB/T 10514要求,如出现漏粉等极端情况,可能造成其接触的其他产品“总砷”指标超标,引发消费者健康问题;

2.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产品包装仅标注“保质期十八个月”),可能造成消费者无法准确判断产品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抗氧化功能失效的情况。

南京署辉保鲜剂厂将免费为消费者退货退款或换货,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通过企业客户服务热线13776537383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登录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nanjing.gov.cn/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南京分中心热线电话(025-83630590025-83630625),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