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首页 > 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9185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0-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鼓励企业设立标准总监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的实施意见
文  号:    宁市监标〔2023〕139号 关 键 词:    标准总监、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鼓励企业设立标准总监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的实施意见

宁市监标〔2023〕139号

江北新区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3年8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提出“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标准化能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为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市行动计划,落实《标准化法》《促进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就鼓励企业设立标准总监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标准化战略各项决策部署,鼓励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强化能力提升培训,以高素质人才队伍,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培训提升”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以六合、浦口等区为试点,鼓励支持四大支柱产业、“2+6+6”创新型产业集群企业,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领跑者”等具备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率先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促进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到2025年底,累计培训企业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分别超过100名和2000名。

三、重点任务

(一)宣传落实《促进办法》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引领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向。各区局要认真学习《促进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我市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体系,广泛宣传《促进办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鼓励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标准化人才是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的基础。配备具有一定能力素养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有助于企业系统落实标准化法规、制度要求,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各区局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行先试地区建立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的经验,引导推动重点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情况,是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条件,并可作为推荐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项目重要参考,优先推荐工作成效突出的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担任标准化技术组织专家、标准化评审专家。

(三)明确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工作职责。标准总监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总牵头人,一般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本企业标准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专员是企业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宣传和落实标准化方针、政策、法规要求和企业标准化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具体的标准化活动。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背景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标准化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四)促进企业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能力提升。市局将组织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开展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能力提升项目研究,统一能力提升课程设置、师资条件和考核评估要求,为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提供知识培训,并发挥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化教学示范点等平台载体作用,以论坛、讲座、沙龙等形式促进工作经验交流,拓展工作视野,提升工作能力。各区局要逐步建立辖区企业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联络库,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发动企业参加培训交流活动,并结合区域产业特点组织特色活动,为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能力提升提供服务。

(五)发挥企业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积极作用。企业应支持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学习和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按照《促进办法》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统筹管理执行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以及标准的实施和改进等工作,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和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局要高度重视企业标准化工作,加强《促进办法》的学习宣传,引导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促进企业落实标准化工作主体责任。六合、浦口等区要为全市推行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制度提供经验。

(二)在引导企业设立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时,要支持企业从实际出发,自主决定聘任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的形式和条件,不得随意干预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不得限制企业技术、质量等对应岗位人员兼任标准化人员。

(三)市标准化研究院等有关标准化研究、服务机构应配合市局做好企业标准总监、标准化管理专员制度设计、知识培训课程体系研究等工作,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以公益性为主的能力提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为企业培养一批具有标准化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领域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