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5979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确定2022年度实施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园区的通知 | ||
文 号: | 宁知〔2022〕22号 | 关 键 词: | 专利转化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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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2年度实施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园区的通知
宁知〔2022〕22号
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宁知〔2022〕14号)要求,经园区管委会申报、各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论证评审等程序,现确定建邺高新区管委会、雨花台高新区管委会、六合高新区管委会、浦口经开区管委会、高淳经开区管委会等5个园区为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周期为2年(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
获批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园区管委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进一步修改完善《专利转化重点园区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将相关文件报市、区知识产权局备案。
各有关区知识产权局要督促园区管委会认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协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确保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取得实效。市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对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园区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并适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及验收。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