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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2002)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8 10:5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制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16-2002),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